(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2. 普通话达到二乙以上。
3. 凡属2009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必须是研究生或优秀本科生。(属外地生源的必须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院校毕业的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的非“211工程”重点院校的毕业生)。
4. 中学二级教师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5. 特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优先。
6. 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 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2)未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3)已婚,其配偶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8.在职教师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年龄在4 O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5月18日、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一O九中学校内(广州市二沙岛大通路春晓街2号)。
(请携带小一寸彩照2张,求职简历一份。符合报名条件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教师的专业考试(笔试)按照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
2.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1)笔试考场:广州市第一O九中学内;
笔试时间: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 上午:8:30—10:30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时,请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品。
(三)体检: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第一O九中学公开招聘咨询热线:020-87351324
联系人:李老师
学校网址:www.gz109.cn
学校地址:广州市二沙岛春晓街2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第一O九中学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